办事指南

医疗保险参保服务指南

审批事项

医疗保险参保

审批对象

个人

审批内容

医疗保险参保

许可依据

《抚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许可依据统筹试行办法》(抚府发【2016】37号)

申请条件

凡具有我市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应参加城乡居申请条件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我市办理了居住证的(未在户口所在地参保)外地户籍人员也可参保。

申请材料

户口簿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辖区社区办理,社区居委会受理后统一交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城乡医保窗口,也可直接到东乡建行二楼城乡居民参保点办理。

告知方式

窗口

办理期限

五天

受理单位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城乡医保窗口

收费标准

2022年需要缴费的人员为320元/人